王慕寧律師受任擔任【刑事詐欺等案件】之偵查中辯護人,成功協助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並說服地檢署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【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8140號、114年度偵字第1063號】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!!